回复 鱼钩用3号 : “曾经初持这圣剑,万般留恋,不愿吾王阴阳两见,却奈何种下这苦果一千五百年。”经历了无限次元世界,生命才会因此放射光芒!当找寻到生存的意思,更大的阴谋也随之浮现!这大概是一个叫做叶云希的人的次元世界之旅吧。”
回复 老果树: 这部《啊啊啊啊》传闻中的盛斯性格暴戾,又痞又狂,每个试图用手段接近他的女人全部宣布阵亡。直到苏音出现了。女孩将他按在墙上,鬓发垂落在锁骨处,低声开腔:你身上真好闻。盛斯的心脏骤停了一秒钟:不知廉耻的女人,离我远点!信不信我叫人打断你的腿?几个月后——那个向来目中无人的男人像个跟屁虫一样追在女孩身后,“苏、音!你再跑一下试试!撩了我又不负责,谁给的你胆子!!”“抱歉,我暂时还不想谈恋爱。”盛斯的下颚线条紧绷着,满眼阴鸷,“你他妈真牛逼,拿老子当备胎是吧?”众人见状,全都幸灾乐祸:盛爷发飙了,苏音这次死定了。偏偏下一秒,他们
回复 逍遥狂懒人 : 笙笙,笙笙……他总是这样唤她,温柔而缱绻。别人是怎么形容他的,一身明华,公子如玉,矜贵优雅,呵,那是那些‘别人’没有看见过他拿着手术刀剖尸时的模样,那时他的一双眼被血染得通红通红。他有个温柔的名字,叫时瑾。姜九笙第一次见时瑾,在她公寓的电梯里。“你的手真好看。”她由衷地赞叹,眼睛移不开,“我能……摸摸吗?”他诧异。她解释:“抱歉,我有轻度恋手癖。”他迟疑了比较久:“抱歉,我有轻度洁癖。”顿了一下,很认真,“只摸一下可以吗?”摇滚巨星姜九笙,是个恋手癖,新搬来的邻居是个医生,凑巧,拥有一双她很想很想私藏占有的手。后来,在他们新房的浴室里,他背着身,拿着手术刀,满手的血,满地的血,一地残肢断臂,从那堆血肉模糊的骨骸中,依稀能判断出是她捡回来的那只流浪狗。她问:“你在做什么?”他说:“尸解。”她后退了一步,却被他按在了浴室冰冷的地板上,将她的衣服撕碎,满地的血染在她雪白的皮肤上。他说:笙笙,若是能选择死亡的方式,我希望死在你身上。他说:笙笙,医不自医,我是病人,血能让我兴奋,让我杀戮,而你,能让我嗜血,是我杀戮的根源。他说:笙笙,救救我,你不拉住我的手,杀了所有拽走你的人之后,我就要杀了我自己。她拉住了他的手,说:时瑾,地上有血,会脏了我的鞋,我要你抱着我走。她没有这么爱过一个人,愿意陪他堕入地狱。他没有这么爱过一个人,愿意为她放下屠刀。备注:本文治愈暖宠风,1v1双处,摇滚巨星和天才医生的互宠日常,讲述一只变态黑化美人医生是如何‘温润如玉’地将神坛巨星拉到地狱一起……滚浴缸的荡漾故事。。